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德如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40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1381民初1318号
案号
(2019)湘1381执恢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罗飞、张静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贷款本金126294.9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计算至2018年8月8日分别为54933.64元、3798.35元,以后的利息、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二、被告湖南德如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黄小林、徐玉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000.54元,由被告罗飞、张静文、湖南德如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黄小林、徐玉燕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9-20
发布时间
2019-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光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694033981R
登记机关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七里桥社区紫缘路柳叶湖车站(电力大楼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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