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82********1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804刑初107号 |
案号 |
(2021)辽0804执1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孙壮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于欢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追缴被告人孙壮、于欢违法所得人民币33725元上缴国库。四、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四部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