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红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4********8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2民初130号 |
案号 |
(2021)晋1032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段红平、冯国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段继莲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5000元二、被告白锁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6元,由被告段红平、被告冯国丽、被告白锁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