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春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329********1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127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晋1127执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春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兰彦军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以3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4%计算,支付从2018年8月2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4-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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