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文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8********55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103民初1832号
案号
(2021)黔0103执2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文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元,利息人民币163411.17元,罚息人民币132131.26元,复利人民币12085.44元(本金、利息、罚息和复利均暂计算至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0日起,罚息以未还本金3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复利以未还利息163411.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7875%计算至利息清偿之日止);二、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对被告贵州宏宇嘉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红桥中路20号附3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黔(2017)钟山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08号)在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被告文丽的上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林世方、肖斌、贵州宏宇嘉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被告文丽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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