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7********0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7123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9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婷、李正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透支资金26563.45元,利息1238.81元,违约金2000元(暂计算至2020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按照《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标准计算,利随本清);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对被告杨婷名下车牌号为贵jly660车辆享有抵押权,并有权以该车辆折价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