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03********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81民初6916号
案号
(2020)宁0181执25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秀海向原告万学军偿还借款本息合计26653元。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前偿还1万元;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1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6653元。被告李秀海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向原告万学军偿还借款,原告万学军可就下剩借款全额申请一次性执行;二、被告宋勇对上述借款本息向原告万学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万学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3元(已减半),由被告李秀海、宋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1-04-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