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71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5226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60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9606805】。案件受理费4344.7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535元,合计5879.7元,原告中山卓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23元,被告中山市天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梁志明负担5156.7元(被告中山市天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梁志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