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志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71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2民初5226号
案号
(2021)粤2072执60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9606805】。案件受理费4344.7元,诉讼保全申请费1535元,合计5879.7元,原告中山卓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23元,被告中山市天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梁志明负担5156.7元(被告中山市天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梁志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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