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GA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82民初3856号 |
案号 |
(2021)皖1282执5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8一、被告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娇娇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77000元;二、被告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娇娇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7000元;三、被告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娇娇拖欠的工资24500元;四、被告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娇娇销售提成款20390元;五、驳回原告曹娇娇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原告曹娇娇实际预交4665元,应退还4660元),由被告安徽省安冉房地产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界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化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RH8GA39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399号生产研发路楼院士大厦1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