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二连市永盛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69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2501民初910号
案号
(2019)内2501执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二连市永盛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李国兵工资24836元及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6%,从2016年8月19日计算至2018年12月10日。二、被告二连市永盛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索要工资产生的交通住宿费495.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元(原告已交纳),由被告二连市永盛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2-19
发布时间
2019-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内2501执98号
立案日期
2019-02-19
执行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533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世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016769492676
登记机关
二连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铁道东、茶马大道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