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31********3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826刑初178号
案号
(2021)晋0826执3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侯建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22日止。) 二、被告人侯建国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世才医疗费6773.12元、误工费[(51930元÷365天)×7天=]995.92元、护理费[(38547元÷365天)×7天=]739.2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7天=)350元、营养费(100元/天×7天=)700元等各项费用共计9558.30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世才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将随案移送的水果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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