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满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4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826民初1318号 |
案号 |
(2021)晋0826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绛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袁满意所借原告谭卫明借款200000元,被告袁满意自2020年9月起每月二十五日前偿还原告谭卫明借款3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之日。如果被告袁满意未按期偿还,原告谭卫明可以向绛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2020年9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20年9月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谭卫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绛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