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5********0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703民初153号 |
案号 |
(2021)晋0726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帆欠原告牛铭星货款35204元,此款被告杨帆于2021年1月31日前给付原告牛铭星11000元;剩余欠款24204元,被告杨帆从2021年2月开始,于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牛铭星2200元,直至付清全部货款为止。二、如有一期逾期支付,原告牛铭星有权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未给付全部款项,且被告杨帆自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20年12月1日起支付牛铭星利息。三、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诉讼费340元,由原告牛铭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