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图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3C5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23民初2115号 |
案号 |
(2021)皖0123执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许魁与被告安徽图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订购合同》(合同编号20200411-003)依法解除后由被告安徽图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许魁设备采购款456000元,违约金自2020年5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石秀婧、施彦军对被告安徽图灵智能装备有限公6司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认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70元,保全费2800元,由被告安徽图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石秀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3MA2UHA3C5M |
登记机关 |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管委会玉兰大道与黄岗路交口合肥和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