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4********56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2民初12360号 |
案号 |
(2021)粤1972执4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212602904】。一、限被告罗健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马大和归还借款本金19200元及支付利息(以192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自2018年4月9日计至2020年8月19日;以192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标准,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马大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马大和负担12元,由被告罗健负担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