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5********0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2民初4862号
案号
(2021)苏0312执1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耿伟应偿还耿跃174300元及利息(以173400元未给付的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原告耿跃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310元,减半收取2155元,由被告耿伟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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