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建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23********5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12刑初251号 |
案号 |
(2021)苏1112执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邵建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邵建东退赔千斤顶给天宜实验幼儿园。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