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占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71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6747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8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锡占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三日内支付新区应超粮油食品店货款1604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4元,减半收取102元,由无锡占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新区应超粮油食品店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用由无锡占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无锡占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新区应超粮油食品店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4MA20BT7123 |
登记机关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