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博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6********2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973民初7916号
案号
(2021)粤1973执恢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31631202625014】。一、限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陈培开110000元;二、限被告贾博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陈培开346537元;三、驳回原告陈培开对被告梁雨剑、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永和兄弟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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