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艳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421********1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721民初871号 |
案号 |
(2021)晋0721执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榆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巩艳兵、山西箕城酿造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李海刚借款50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巩艳兵、山西箕城酿造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榆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