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112民初1005号 |
案号 |
(2021)苏1112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夏斌欠原告金卫平货款42700元,此款由被告夏斌按下列期限给付:1、2020年10月底前给付10000元;2、2021年2月底前给付5000元;23、自2021年5月起,于每月月底前给付2000元直至给付完毕止;二、被告夏斌如未按期足额履行,则视为债务全部到期,另自愿增加给付5000元,原告金卫平有权按照全额47700元扣除已经履行部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68元,减半收取434元,由原告金卫平和被告夏斌各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0年10月底前给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