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昌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21********6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1352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3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青菊、杨昌龙自愿归还原告汪政元借款本息70万元(本金50万元,利息20万元),归还时间如下:在2020年5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20万元,在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30万元,在2021年2月28前归还借款本息20万元。二、原告汪政元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64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邹青菊、杨昌龙负担(该费原告汪政元已预交,被告邹青菊、杨昌龙在2021年2月28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