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8694****
执行依据文号
(2006)锡民三初字第41号
案号
(2007)锡执字第00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东强公司分七期给付明新公司技术转让费350000元,每月支付50000元,第一期款项于2006年8月26日前支付,每期应在每月26日前支付,如遇客观情况不能到期支付可展期三天。明新公司应在每期付款前向东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二、如东强公司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履行,则明新公司放弃要求东强公司支付16500元滞纳金的诉讼请求;如东强公司未按第一条的规定履行,则应向明新公司支付滞纳金16500元,明新公司并有权对东强公司未履行部分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本案案件受理费8008元,其他诉讼费4565元,合计12573元,由东强公司负担,于2006年8月26日之前支付。四、双方当事人再无任何纠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07-01-24
发布时间
2015-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嘉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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