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0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522民初837号
案号
(2021)晋0522执恢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被告白洁、吴曙光于2018年6日22日之前归还原告成芳借款344000元及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还款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0%计算)。二、其它事项双方互不追究。三、本案诉讼费7492元,减半收取3746元,由被告白洁、吴曙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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