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2********0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522民初837号 |
案号 |
(2021)晋0522执恢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白洁、吴曙光于2018年6日22日之前归还原告成芳借款344000元及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还款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0%计算)。二、其它事项双方互不追究。三、本案诉讼费7492元,减半收取3746元,由被告白洁、吴曙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