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管成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02********1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802民初3791号
案号
(2021)冀0802执8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管成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83000.00元,利息43289.45元,自2019年7月11日起,以830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11.5‰上浮50%计算利息至借款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承德市众美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2826.00元,由被告管成杰、被告承德市众美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