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11********6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111民初1878号
案号
(2021)苏1111执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耿莉欠原告赵晶借款本金520000元及利息58800元,2合计578800元,此款由被告于2020年8月31日前归还原告200000元,余款378800元由被告自2020年10月起每月月底前归还原告3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如被告耿莉未能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视为原告赵晶的剩余债权全部到期,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285元,保全费3920元,合计920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故被告应将上述费用于2020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5-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