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01********0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03民初10288号
案号
(2021)黔0103执30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偿还原告熊毅借款本金5,430,922.50元,并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付清本息时止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熊毅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 234元,减半收取50 617元,由原告熊毅承担14 938元,被告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波共同承担35 679元(此款原告已预交,二被告应承担部分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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