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01********0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10288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3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偿还原告熊毅借款本金5,430,922.50元,并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支付自2014年11月26日起至付清本息时止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熊毅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 234元,减半收取50 617元,由原告熊毅承担14 938元,被告贵州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波共同承担35 679元(此款原告已预交,二被告应承担部分于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