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溪县徐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0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肇四法民三初字第48号 (2017)粤12民终293号
案号
(2018)粤1284执恢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四会市人民法院(2015)肇四法民三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变更四会市人民法院(2015)肇四法民三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陈远培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宁绍枫230120.18元;三、撤销四会市人民法院(2015)肇四法民三初字第4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四、驳回宁绍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745元,公告费750元,合共9495元,由宁绍枫负担3557元,陈远培负担59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04元,由宁绍枫负担2684元,陈远培负担17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四会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5-23
发布时间
2018-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仁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27680914999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疏山南路(交警大队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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