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润成畜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9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82民初2318号 |
案号 |
(2021)苏0382执10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润成畜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借款本金787423.61元及利息(截至2018年1月22日罚息为490923.05元;此后的利息以787423.61元为本金,按月息2%计算,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徐州鑫坤食品有限公司、吴士礼、吴浩、李刚对上述徐州润成畜牧有限公司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其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6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305元,由被告徐州润成畜牧有限公司、徐州鑫坤食品有限公司、吴士礼、吴浩、李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士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邳州市宿羊山镇徐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