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58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1702民初2999号
案号
(2018)皖1702执2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长沙马腾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赛威机械有限公司货款8652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8652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六从2017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苏建对被告长沙马腾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苏建承担上述付款义务后有权向被告长沙马腾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安徽赛威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92元,由被告长沙马腾农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苏建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费13892元。(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池州秋江支行;户名:池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12060101040005566)。如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8-11-07
发布时间
2019-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皖1702执2068号
立案日期
2018-11-07
执行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87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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