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东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4********3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2民初279号
案号
(2021)晋1032执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冯东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400元,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6400元,从2020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4000元,至2021年6月底前付清;2、如被告冯东平未按上述分期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应一次性偿还原告剩余本金及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6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分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1430元,由被告冯东平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5-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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