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东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4********3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2民初279号 |
案号 |
(2021)晋1032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冯东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400元,定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6400元,从2020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4000元,至2021年6月底前付清;2、如被告冯东平未按上述分期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应一次性偿还原告剩余本金及利息(以剩余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6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分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1430元,由被告冯东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