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向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02********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81民初3743号 |
案号 |
(2021)晋0581执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向东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原告宋虎栋借款30000元,同年6月30日前支付70000元,共计100000元。如逾期未付,则被告宋向东自逾期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余欠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