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6********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4民初146号 |
案号 |
(2021)晋1034执恢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汾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解丰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瑞君本金9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8元,减半收取1059元,由被告解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汾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