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元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128********45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622刑初19号
案号
(2021)晋0622执2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王元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王元明退赔被害人王天富经济损失1988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5-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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