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3********4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302民初4077号
案号
(2021)苏0302执8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止2018年9月10日,被告龚超共拖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贷款本金176601.27元、利息8334.31元,本息共计184935.58元。一、被告龚超于2018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贷款本息5000元;剩余款项(2018年9月10日之前的本息合计179935.58元,2018年9月11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如被告龚超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任意一期还款义2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可就剩余欠款(贷款本息总额减去已还本息数额)一并申请执行;二、被告龚超于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律师费4000元;三、案件受理费4090元,减半收取2045元,保全费1600元,合计3645元,由被告龚超负担(于2018年10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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