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惠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08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2071民初28860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83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473360.8元以及利息(以473360.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付自2016年2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至2021年2月7日为576553.5);2、被申请执行人以上述第一项为基数473360.8元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付至清偿之日止;3、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17841元;以上各项暂合计为:1067755.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