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901********6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702民初4116号
案号
(2021)皖1702执14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章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余贵退还保证金30万元;二、被告章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余贵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0月27日利息38500元,后续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93元,由被告章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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