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6********5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并北证执字第4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15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贾佳。二、执行标的1、偿还未归还的本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2、偿还在典当期间内无归还的综合费用和利息共计人民币1400元;3、从违约之日2020年9月10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期间每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逾期利息:按未归还当金金额乘以3.6%/365乘以实际天数计算。4从违约之日2020年9月10日起至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期间每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按未归还当金金额乘以20.4%/365乘以实际天数计算。5、申请执行人支付给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壹万元整(10000元)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贾佳提供的抵押担保的位于太原市劲松北路28号3幢4单元1层2号不动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84.6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19)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38018号,权利人:贾佳}。如果执行所得价款足以清场上述执行标的,则余款应当归还被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