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448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103民初921号 (2020)黔01民终8277号
案号
(2021)黔0103执22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审主文:被告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福强材料款人民币11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11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从2019年1月30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6元,减半收取1313元,由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二审主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26元,由贵州祥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5-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002144880483
登记机关
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九华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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