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1********08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4民初2175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0604执28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诗妮支付货款1100818元及违约金(以1100818元为本金,自2017年8月11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付;自2019 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邓强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诗妮支付律师费10000元;三、驳回原告李诗妮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