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乌云达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24********1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2502民初780号 |
案号 |
(2021)内2502执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乌云达来共欠被告购车款54700元,分12期给付,于2020年11月15日起每月15日支付4558元,直至偿还完毕止;打入原告张海龙中国农业银行卡内,卡号为:622 8483290711533111;二、如被告乌云达来未能按上述约定偿还任意一笔欠款,原告张海龙有权就剩余欠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650、公告费260元,由原告张海龙负担;四、原被告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