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都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7********38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13民初348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1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都勇欠原告瞿其春劳务工资 54811 元,被告都勇自2021 年 2 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 1 万元,直至全部付清。若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瞿其春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都勇还应以欠付款项为基数、年利率 12%支付原告瞿其春逾期付款的利息,至欠款全部付清时止;二、案件受理费 585 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都勇负担并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给原告瞿其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