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蓝海石英石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11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7民初3817号
案号
(2021)粤0607执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市蓝海石英石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1016645元及违约金(以1016645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2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lpr的1.5倍计算);二、被告黎雄杰、麦根祥对被告佛山市蓝海石英石材有限公司在上述第一判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08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52084元,由原告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1579元,被告佛山市蓝海石英石材有限公司、黎雄杰、麦根祥共同负担105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黎雄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791168968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743号6座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