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03********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102民初1034号 |
案号 |
(2017)冀1102执1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衡水城市人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马强、尚荣雪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范亚萌装修款10450元,违约损失8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3元,保全费450元,由被告衡水城市人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马强、尚荣雪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07-13 |
发布时间 |
2017-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冀1102执1493号 |
立案日期 |
2017-07-13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