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董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2176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48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1605923】。被告冯董健向原告黄健全退还押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0000元2017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