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新颖手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2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1民初2840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1执27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01657324】。一、被告韩国伟、东莞市新颖手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钟梓荣支付加工费25387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53875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4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钟梓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608.16元(该款项原告钟梓荣已预交),由原告钟梓荣承担3.16元,由被告韩国伟、东莞市新颖手袋有限公司承担26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国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5882867829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石排镇潭溪新村中路5号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