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盛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5********07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407执145号 |
案号 |
(2021)黑0407执恢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世杰、毕桂莲偿还原告共计527067.29元。案件受理费4535.34元,由被告邵世杰、毕桂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