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03********1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22民初1546号 |
案号 |
(2021)晋0522执2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郭育军、郭宁应归还原告郭树凯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15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原告郭树凯借款本息6000元,2020年10月-12月每月25日前归还原告郭树凯借款本息3000元,自2021年1月起每月25日前归还原告郭树凯借款本息5000元,直至借款本息还清止。二、若被告郭育军、郭宁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归还原告郭树凯借款本息,则原告郭树凯有权申请一次性执行剩余未归还的借款本息。三、案件受理费1775元,减半收取887.5元,由被告郭育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