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6********3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3538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16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8601203】。被告段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向原告段永利偿还借 款本金37863元及支付利息(从2020年3月25日起按全国银行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6元由被告段练负担(受理费原告段永利已预 交,被告段练于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时一并迳付原告段永利,本院 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