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721********0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973民初1869号
案号
(2021)粤1973执24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03615714】。原告罗肖儿、被告东莞市致林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林凯协商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被告东莞市致林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林凯尚拖欠原告罗肖儿货款39000元。被告东莞市致林五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林凯应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上述款项,第一期应于2020年3月28日前支付,第二期应于2020年4月28日前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期应于2023年5月28日前支付;本案受理费446元,由两被告负担。两被告应随同最后一起调解款项迳付给原告;如两被告能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同意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两被告未能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上述剩余未付款项以及逾期利息(利息以剩余未付货款为本金,从2017年11月26日起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及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一次性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电子签名之日起即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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